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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工委关于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安排意见 | |||||
| 作者:机关工委 通知公告来源:机关工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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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委关于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 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安排意见 按照区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我区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即总结提高阶段,从2008年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末结束。现结合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慧珠同志在全区动员会上的讲话要求,连同《关于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安排意见》一并下发给你们,希望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安排意见,做好总结提升阶段的宣传动员工作,并有记录。 2、认真学习《让胡路区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典型经验材料汇编》中先进单位的经验和作法。 3、认真做好深化学习讨论、问题整改工作。 4、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力求思想理论、工作方法和效果的升华。 5、随时准备迎接市、区领导小组的检查指导。 附:《关于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安排意见》 机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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