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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胡路区民政局开展社区居委会班子及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 |||||
| 作者:民政局 民政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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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民政局开展社区居委会班子 及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为了全面考核、评价一年来社区居委会班子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总体状况,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作用,总结好的经验,及时发现、整改社区自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全区社区居委会班子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水平,依据《让胡路区社区聘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民政局制定了2008年让胡路区社区居委会班子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中明确了考核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考核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开始,12月20日完成。考核对象为全区社区居委会班子及社区工作人员(包括社区选举人员、聘任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劳动保障人员、各类协管人员)。 考核工作由街道考核组组织社区居民代表、辖区企业代表参加的社区居委会班子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述职大会,并组织居民或居民代表、社区干部进行民主测评。通过查、听、访、评等方法,全面考核了解社区居委会班子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年来工作情况及群众认可度。 社区居委会班子重点考核内容为工作业绩,社区居民认可度,团结协作,廉政方面,基础资料。社区工作人员重点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考核和测评情况,将社区居委会班子评出好、中、差三个等次,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进行诫免谈话或通过组织居民依法进行罢免。社区居委会聘任工作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由街道办事处建议业务主管部门,年度予以解聘。人事代理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由街道建议人事局将退回区人才交流中心。考核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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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录入:民政局 责任编辑: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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